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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色狼”姓名引争议?官方回应

新资讯网 2023-4-21 15:22 券商中国 6 0

近日,有网友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上看到,由杭州市公安局公开的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中,一批猥亵女性或侵犯他人隐私违法者的罚款或处罚拘留决定被公布,多数违法行为发生在地铁或公交等公共场所,违法者均被公开姓名。


此事被网友发上网后引发讨论,这次政府部门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也被网友称之为公示色狼’”




杭州政府网公布的行政处罚结果信息显示,3月以来,杭州地铁公安已查处近10起猥亵案、侵犯隐私案,涉及地铁1号线、2号线、6号线等多条地铁线路站点。违法事实包括实施猥亵、用手机偷拍女乘客裙底等。

如最新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311830分许,陈某在杭州地铁2号线的地铁列车上,以手触碰、生殖器贴蹭李某某臀部的方式对李某某实施猥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陈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


引发热议:有人叫好、有人质疑、还有人担心


420日,杭州公开一批对色狼的处罚结果登上热搜。


一项关于你认为杭州公布色狼完整姓名合适吗的问题吸引了56万人参与投票。97%的投票者选择了合适,只有这样才能起到震慑作用3%的人选择了不合适,被惩罚人的合理权益也要保障



另有媒体在微博上发布如何看待杭州公开色狼行政处罚结果的投票,引发网友纷纷投票,大多数人认为建议推广,但也有少部分人担心这样的做法可能侵犯隐私、误伤无辜的同名群众。



对于误伤同名人的担心,有人提出,有关部门也要考虑,是否可以在公布名字的同时,采取公布部分身份号码等手段,避免伤及无辜。



也有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公开全名想法是好的,但做法用力过猛


他们认为,这种公开是有限制的。根据《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向社会公开法律文书,应当对文书中载明的自然人姓名做隐名处理,保留姓氏,名字以代替。也就是说,只能公布姓氏,不能公布名字,因此杭州的做法并不妥当。


还有人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相关法律规定的限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依法予以保密。也就是说,姓名这种个人隐私是不能被公开的。


官方回应:合规!属于法定应该公开的内容


20日中午,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杭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回应。该负责人回应称,杭州市公安局公开这一批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的行为是合规的。



这位负责人表示,《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经浙江省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51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32号公布。该《办法》共14条,自201571日起施行。该办法第六条规定,在互联网上公开行政处罚结果信息,可以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或者摘要信息。该办法还规定:前款所称摘要信息,应当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主要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等内容。


这位负责人向记者总结此次回应的信息时称:即被处罚人姓名属于法定应该公开的内容。


来源:封面新闻、浙江省政府网站、极目新闻、新黄河、中国新闻网、新京报、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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