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开启左侧

[历史分享] 甘肃:7人因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获刑

[复制链接]
品茶论道 发表于 2022-11-24 20:2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甘肃
品茶论道
2022-11-24 20:29:47 1141 0 看全部
  记者24日从甘肃省子午岭林区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一起古脊椎动物化石盗掘案,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一年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审理查明,20222月,被告人刘某、段某、潘某3人在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商议盗挖龙骨出售获利。刘某联系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同心县的周某,由周某组织马某甲、马某乙、丁某一行4人驱车从宁夏前往合水县境内实施盗挖。4人连续数日昼伏夜出盗挖龙骨,交由刘某出售。至公安机关查获时,他们共倒卖获利1.2万余元,尚有65.5公斤古脊椎动物化石未及售出。

  经甘肃省博物馆鉴定,认定涉案文物为一般保护古脊椎动物化石,具有科学研究价值。

0.jpg

  庭审现场(子午岭林区法院供图)

  近日,该案由子午岭林区法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7名被告人均认罪服判。法院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李新强表示,被告人均未在法定期限内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记者王博)

来源:新华社


  • 您可能感兴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

本版积分规则 返回列表

查看:1141 | 回复:0

新资讯网(www.xinzixun.cn)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资讯获取与信息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多元化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新资讯:www.xinzixun.cn (盛世汇新旗下网站)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