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潮评丨冰粉以克论价卖出天价,哪怕“明码标价”也是宰客

新资讯 2024-5-22 18:22 潮新闻客户端 1 0

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项向荣



图片来源:大皖新闻


近日,一女子称自己在江苏周庄古镇游玩时,买了两份冰粉,是自选称重的,两份要收费179元,最后讲了价,还是被收了150元。网传视频显示,两个黑色的塑料碗中装着冰粉、西瓜、哈密瓜等普通食材,甚至都没有装满。


在景区外也就卖二三十元的两盒冰粉怎么就卖出了冰粉刺客的高价?原因在于这冰粉是单价按50克标价的,让人防不胜防。景区工作人员称:景区不干预定价,但按克这种计量单位涉嫌误导消费者,会进行调查处理。


很明显,店家这一做法是不正当的经营手段。不过网上仍有些人在冷嘲热讽这位女顾客:这不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吗?明码标价了,怎么就成刺客了?又不是逼着你买。


明码标价就不违法了吗?笔者认为,不见得,里面藏着猫腻,成为宰客的挡箭牌,同样涉嫌违法。比如在一般人的思维里,正常卖水果都是按斤计价,黄金才会按克计算。商家一般会用大字标出看似合理的价格,而那个字却故意写得小小的还缩在角落,利用思维惯性让消费者落入陷阱;或者在价格上玩文字游戏,误导和吸引消费者。而一些顾客,在公众场合碍于面子不愿拉下脸来争辩,只好吃个哑巴亏,回家生闷气。


合法合规的明码标价前提是要合理。明码标价只是商家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明示,但并不意味着这个价格就是合理或公平的。按照法律规定,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如果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不了解,故意标高价格,那么即使明码标价,也是一种宰客行为。


所以,周庄这家冰粉店是在制造消费陷阱,行宰客之实,明码标价难掩违法的本质。明码标价不是商家违法经营和宰客的挡箭牌,不规范或虚假的明码标价,也是一种变相的价格欺诈行为。无论是景区还是其他消费场所,都应该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定价和销售,这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网(www.xinzixun.cn)致力于为用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资讯获取与信息服务,打造一个有影响力的多元化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新资讯:www.xinzixun.cn (盛世汇新旗下网站)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