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经济信息联播》)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这是我国具体领域和行业性公平竞争审查的首部部门规章。 本次发布的《规则》,针对招标投标实践中易发常见的各类不合理限制,重点破除资格预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定标标准、信用评价、保证金收取等方面的交易壁垒。 《规则》明确了政策制定机关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主体责任,强调应当在提请审议或者报批前完成公平竞争审查。要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政策措施评估清理,建立招标投标市场壁垒线索征集机制,动态清理废止各类有违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招投标新规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 《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发布后,将如何构建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 业内人士表示,当前,招标投标领域仍然存在地方保护和所有制歧视问题,影响了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则》为政策制定机关审查招标投标政策措施提供指引,有助于推进解决目前有的地区通过出台“红头文件”进行地方保护等现实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法规司副司长 于文涛:有关的条款中明确规定,政策制定机关制定标准招标文件和标准资格预审文件时,应该平等对待不同地区所有制形式的经营主体,不得根据经营主体的所有制形式设置差异性的得分。我们也希望通过这一系列的举措,解决实践中民营企业普遍反映的投标难、中标难的问题。 《规则》在保障经营主体参与投标活动方面,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应当落实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条件,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者与本地区经营主体组成联合体,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取得本地区业绩或者奖项等。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执行副会长 李小林:最大的创新亮点是通过落实市场经营主体的权利责任,以此破除地方行业设置的显性和隐形的分割保护壁垒,从而促进建立开放统一的公平竞争的市场交易秩序,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王一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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