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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房地产供地系误读 土地新规如何影响房地产市场?

新资讯 2026-3-17 20:41 潮新闻客户端 2 0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朱高祥


316日,自然资源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并就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近日联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介绍和解读。


文件中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孔维东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此前,《通知》中的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的表述被市场误读为停止房地产供地,从而引起广泛关注。


孔维东表示,城市建设用地既包括通过征收转用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包括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等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二者共同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来源。文件中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重点用好存量资源精供优供,因城施策把握好供地的节奏和时序,优先布局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促进企业拿好地、建好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市民生活品质。



图片来源:新华社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告诉记者,市场之所以产生停止供地的误读,主要混淆了新增建设用地房地产开发用地两个概念。实际上,房地产开发用地绝大多数来源于存量建设用地(如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以及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通过招拍挂出让的土地。这些土地不属于新增建设用地范畴。即便确实存在部分通过新增建设用地(农转用)来实现供地,其比例也是非常少的。


严跃进认为,此次土地新规出台后,存量土地盘活将成为中长期主基调。通过城市更新、闲置土地收购和处置(专项债收购等)、低效用地再开发等途径,可释放大量可用空间,补充传统层面的土地供应渠道,并促进房地产市场供求平衡、增量存量互通。总体来看,本次自然资源部等部门的政策调整对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实际供给影响有限,市场不应过度担忧。恰相反的是,包括缩量提质、盘活存量等方面的变化,对于房地产开发领域的土地供应规模和结构会有明显影响。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62月,全国商品住宅待售面积(已竣工未售)4.4亿平米,出清周期超20个月;根据中指研究院数据,重点50城商品住宅可售面积出清周期超20个月,考虑已开工未拿证、未开工土地规模,当前房地产市场新房库存量依然较大。


中指研究院认为,本次政策与因城施策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的思路整体一致,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不是限制招拍挂市场供地)将从源头上减少土地供给,叠加盘活存量土地的节奏将加快,均有利于去库存,进一步改善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助力稳定房地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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