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住房租赁条例》“上新”后——心满意租,如何可期?

新资讯 2025-9-25 17:40 舜网 1 0

  922日中午,一家中介公司门前的租房有新规,找我看房更放心宣传标语格外醒目,旁边陈列着若干未标注地址的全新房源。记者跟随中介工作人员、租客现场探访多类房源,直观感受我国首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住房租赁条例》于15日正式施行后,租赁市场呈现的新变化与各方寄予的新期待。



图为新华社发


  整顿中的房源市场


  半小时后,经纪人张经理带着租客查看了一套两居室合租房。站在房屋客厅中央,他指着未做隔断的房间布局解释:自从新规落地后,业内对改造房、群租房、隔断房的房源都很谨慎。


  张经理从事房产中介行业7年,他透露,隔断房前几年在租赁业务中还是比较有市场,尤其在济南的核心商圈,每月能租出七八套,但现在不一样了,租客普遍不倾向于这种房源。他打开手机里的房源系统,调出同小区两套户型相似的房源对比,你看,这套60平方米左右的合租房,合租的价位就比之前周边隔断房的价位贵了188元左右。


  约40分钟后,张经理返回房产中介门店,又重新梳理了门店登记的上百套租赁房源。他说:自新规落地后,公司总部要求所有门店对房屋安全不合规的房源予以下架。


  作为一名住在隔断房楼下的邻居,楼上的隔断房住了好几个人,不隔音,噪声污染严重。一位受访者认为,国家出具新规整治租赁市场乱象势在必行。与此同时,也有几位刚踏入社会、没多少积蓄的受访者表示,隔断房价格低廉,担心以后租房经济压力增大。



图为新华社发


  备不备案不再是可选项


  922日下午,在市中区一家房产中介门店内,一位计划出租两套房产的房东向工作人员咨询:我有两套房子要出租,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工作人员回应称,首先需录入房源基础信息,同时上传房屋产权证、房屋实景照片等资料,待审核通过后,房源才能正式对外发布。


  还有个新情况必须跟您说清楚。工作人员进一步强调,以往租房时,租赁双方只需自主协商,使用固定模板合同签字即可。但现在根据租赁新规要求,出租人必须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对此,这位房东直言感觉有点麻烦


  “‘备案对租客有什么好处?”记者问。


  备案后的合同能为租客提供各种便利,比如能更顺利地提取公积金。律师闫杰介绍,此前,租房备案制度在实际执行中收效甚微,其根本原因在于备案需要提供房产证、身份证、租赁合同等材料,流程依赖房东主动配合,部分房东出于避税或规避监管目的,选择拖延、推诿、拒绝,导致租客无法在实际生活中享受到公积金提取、子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权益,新规的落地,有效避免了房东故意不备案规避监管的行为。


  采访现场,某中介公司相关负责人就备案事宜致电槐荫区住建局。该局工作人员称:中介机构必须向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这家中介公司负责人表示:新规对我们从业者、出租方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但从长远来看,这对租赁行业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


  货不对板得不偿失


  此前,租户张先生通过平台看到市中区望岳路某小区一套三室两厅的整租房源,标价670元。但当他进一步咨询时,却被告知这套房子已经租出去了,还有其他房源可供选择。对此,张先生提出疑问:房子都租出去了,为什么还要挂在平台上?”


  针对记者走访中租户反映的部分房源信息货不对板’”问题,记者致电多家网络租房平台。


  平台客服均表示,新规已明确规定,住房租赁企业发布的房源图片必须与实物房源一致,严禁发布虚假或具有误导性的房源信息。此外,多家平台还对外宣布,针对租赁市场中部分房屋经纪人用虚假房源信息吸引客户的现象,平台将通过抽检、鼓励用户举报、实施常态化监管等方式,杜绝此类行为。


  923日上午,记者在走访天桥区一家中介门店时,该店负责人王经理给出这样的答复:租赁新规实施后,已有不少中介公司陆续下架了那些装修精致却价位极低的不实房源,但仍有少量中介公司没有清理虚假房源信息。


  现在要是发布虚假房源,后果挺严重的,不仅会被平台处罚,还可能被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对企业信誉造成极大影响。王经理补充道。


  走访的最后,记者采访了历城区一位社区负责人,他认为,从社区的基层治理情况来看,与租赁相关的纠纷、投诉相对较多。《住房租赁条例》实施数日,很多细节尚未完全落地,但方向已然明确。无论是租客、房东,还是中介机构、租赁平台,都在适应新规则。租赁市场正在从野蛮生长走向透明规范(济南日报·爱济南记者 孙慧娟 图为新华社发)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传递价值资讯,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资讯获取与内容创作和信息服务,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多元化综合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甘肃盛世汇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