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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出台!房东不得隔断空间、按床位出租 违者或罚款两千至一万元

新资讯 2026-5-27 18:19 封面新闻 1 0

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527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报请批准的议案》。


这意味着《成都市住房租赁条例》(下简称条例)正式出台!条例共六章四十三条,预计将于81日起正式施行。


违规隔断、超员居住等现象屡禁不止


条例聚焦群租房”“虚假房源等痛点难点


封面新闻记者获悉,条例紧扣成都市住房租赁治理实际,聚焦群租房”“虚假房源等痛点难点进行制度设计,在国家法规基础上细化监管规则、压实主体责任、补齐监管短板、强化智慧赋能、保障民生权益,形成贴合成都本地实践的制度创新。


制定条例是回应成都市住房租赁现实问题,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迫切需要。住房租赁市场是保障新市民、青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安居需求的重要支撑。


记者获悉,截至目前,全市租赁住房约170万套,其中由住房租赁企业与房地产经纪机构运营的共78万套。成都已经提交开业报告的住房租赁企业653家,从业人员6600余人;房地产经纪机构7900余家,从业人员7万余人,行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长期积累的矛盾和问题也集中显现:经营主体经营状况良莠不齐,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法规手段予以规范,尤其近年来,个别住房租赁企业经营风险加剧,暴雷跑路、卷款失联,严重侵害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群租问题突出,违规隔断、超员居住、消防及安全隐患等现象屡禁不止,直接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租赁住房成为社区治理的重点难点。因此,为了促进住房租赁行业健康发展,亟需通过有效的法律制度予以规范。


条例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


房东不得再隔断室内空间或按床位出租


条例具有多个重点、亮点,如细化监管规则,实现闭环治理;规范租赁行为,保障租赁双方合法权益;强化安全监管,健全协同治理体系;规范准入管理,夯实源头监管基础;压实网络平台责任,强化线上房源管控等。


记者注意到,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应完成备案。依托全市统一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租赁合同网签即自动备案,全程免费办理,不增加群众办事负担。同时推动备案数据与政务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承租人完成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在办理居住登记、落户、子女入学、住房公积金提取等民生业务时,可免予提交纸质租赁合同,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而在条例第二章出租与承租中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环保、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居住条件;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隔断室内空间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起居室(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室、储藏室、车库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上限和人均最低租住面积,应当符合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等。


若出租人违反以上部分规定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住建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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