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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租赁住房新政!不得隔断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

新资讯 2026-7-18 23:01 红星新闻 1 0
 7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成都市住建局获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明确成都市租赁住房租住标准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明确,租赁住房不得隔断室内空间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单间不超2人,人均面积不低于4.5平方米。《通知》自2026815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图据图虫创意


《通知》首先就明确了租赁住房租住标准,应以原始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隔断室内空间出租,不得按床位出租;起居室(厅)不得单独出租,厨房、卫生间、阳台、过道、地下室、储藏室、车库以及其他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用于居住。


租住人数和面积方面,租赁住房单间租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单间人均租住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5平方米,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以及医疗护理等特殊情况的除外。


同时,《通知》也对出租人提出要求:出租住房不得违反租住标准,需按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实际居住人信息。出租房间达到5间以上或者出租住房居住使用人达到10人以上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建立信息登记簿或者登记系统,相关登记信息按规定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适用出租人相关规定。


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发布违反租赁住房租住标准的房源信息,不得为不符合标准的住房提供经纪服务。


互联网平台应当核验房源信息发布主体资格和房源必要信息,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信息发布者发布的房源信息不符合标准的,应当依法采取删除相关信息等必要措施,保存相关记录,并向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和网信部门报告。


红星新闻记者 闫宇恒


编辑 潘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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