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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5天后“妻子”与前男友领证,法院判决→

新资讯 2022-12-5 16:09 光明网 18 0

男子没领证先办婚礼


没想到在举办婚礼的5天后


妻子与前男友登记结婚……


今天这样一则新闻冲上热搜


  


据了解,


这起纠纷发生在福建泉州石狮。


2016年,


已婚男小松与小莲


通过微信摇一摇认识,


确立恋爱关系。


小松为表达爱意,


常给小莲发“520红包


20178月份


法院判决小松与妻子离婚。



此后,


小松与小莲生活在一起。


20182月,


小松和小莲按民俗举行婚礼。


婚礼后


小松多次劝说小莲去领结婚证,


并在财物上有求必应,


但小莲始终借故推托。


20198月,


小松发现,


在他们举行婚礼后的第5天,


小莲与前男友领了结婚证。


小松认为,


后小莲一直以各种理由向其索要钱财,


却拒绝登记结婚甚至提出分手,


是借婚恋索取财物的行为,


便将其诉至石狮法院,


请求判决小莲返还交往以来


小松向其支付的18万余元。


法院判决女方返还部分钱款


  小松离婚前和小莲交往并赠送钱财是自愿行为,关于返还这期间钱款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小松和小莲已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小松出于与小莲结婚和共同生活的目的,先后向小莲转账7.8万余元。考虑到两人交往期间小莲怀孕流产需要保养身体,判令小莲返还部分款项共计6.8万余元。


【普法小知识】


恋爱时赠与的钱款能要回来吗?


法官提醒,恋爱期间,出于热恋或者共同生活、步入婚姻等因素考虑,双方之间可能产生较多的经济往来——


  恋人间的赠与,如小额物品或钱财,一般不能要求退还。


 若是出于希望与对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赠送的大额钱款,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在双方未能缔结婚姻的情况下,视为赠与合同附带的义务未实现,赠与方可撤销赠与。


【了解多一点】


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根据最高法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这三种情况可以退还彩礼: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男女双方可能只是办了酒席,但是没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分手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领了结婚证但没有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虽然说双方已经是夫妻了,但是男女双方并没有同吃同住在一起,在离婚的时候也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的。


  婚前给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的。有些地方的彩礼可能动辄十几万或者几十万,对于家庭比较困难的或则家庭情况一般的,在支付了彩礼后可能就会负债累累,这样的情况离婚的话也是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综合石狮日报、湖南高院、网友评论等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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