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国务院召开的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力度,会议明确加大帮扶政策力度,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支持担保机构为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做好跨周期调节。 近些年,我国实行了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我国的营商环境得到了很大提升。根据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中国去年在全球进步很大。但目前,还有需要改进和继续挖掘的地方,如:市场公平竞争,解决融资难、融资贵的更多途径,破除不恰当审批等等,还需要进一步改善。 创新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 早在2017年,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就已经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过资本金投入、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对主要为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融资担保公司提供财政支持。 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要建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风险补偿机制,是落实条例的要求,这一举措是在对中小微企业进行良好评估的情况下,对它们进行更好的融资服务,这也可以理解为解决经营不稳定和缺乏担保物的短板问题。 2018年4月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该基金遵循“聚焦支小支农、银担合作分险、引导降费让利”的原则,对基金再担保和股权合作业务模式作了细化完善。设立国家和地方融资担保基金、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和再担保体系等推动了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机构)不断发展壮大。如今国家融担基金通过3年多的运行,超过1万亿元的业务规模,已经初步达到了国务院组建的意图,用行动和成绩证明了成立国家融担基金的正确性和重要性。 机制将会产生哪些影响? 风险补偿机制的出现,可以让国家融担基金开展再担保业务少了对风险、亏损的顾虑,业务推进可能会加速,规模可能会更快地增长,国家融担基金有可能大幅迅速加大对省级再担保机构的股权投资力度,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有了牢固可靠的股权纽带,将真正建强建实,通过股权纽带,进一步规范再担保业务要求,将从前期的重量变为量质同重甚至更重质,业务结构、服务对象、保费水平的要求将更严格,这将使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步调一致,真正形成“一盘棋”。 再者,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与银行业谈判的筹码更大更强,银担合作发生根本性变革。现在相互竞争激烈的银行变成了单打独斗,而国家融担基金带领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则变成了强势的一方。银担“总对总”合作模式,因此将迅速改变,担保体系的有力话语权将很快体现到合作条款上来,前期要担保机构缴付“备付金”的条款将首当其冲被废止。银行在相互竞争与国家融资担保体系的合作中,必然有的银行会率先走出让体系内担保机构免交保证金的一步,并出台其他对担保机构更优惠的措施。银担“总对总”合作业务规模,可能会有一个明显的爆发增长期。 市场主体该如何把握机会? 政府层面:全国各地应该要出台对政府性融资担保的风险补偿等机制,以便于能够快速抢占国家融担基金的资源。 机构层面: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迅速调整业务模式、业务结构,特别是降低行业保费水平,使业务各方面都能符合国家融担基金的新要求,为深化与国家融担基金合作扫清内部机制的障碍。而省级再担保机构,要尽快把股权投资机制建立起来,把制度框架搭建起来,否则,将难以承接传导国家融担基金可能给予的大量股权投资。 银行层面:要意识到与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合作的重要性,深度落实《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银担“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合作方案》,更好为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做好融资服务。 |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期间,4月25日下午,陕西省海
为推动科技教育蓬勃发展,激发学生爱科学、学科学、用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