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财经《正点财经》)随着AI技术的普及,现在只要提取一个人足够的声音样本,就能“克隆”出他人的声音,制作出AI人声产品。技术的更新,也给声音权益的保护带来挑战。被AI化的声音,是否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日前,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全国首例“AI生成声音人格权侵权案”进行一审宣判。 原告殷女士的AI声音片段:不是所有人都能功成名就,我们中有些人注定要在日常生活的点滴中,寻找生命的意义...... 这段AI声音的样本原型来自殷女士,她虽然是一名配音师,但自己从没有授权过任何人或公司,将自己的声音AI化。 殷女士曾和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合作,录制了几部有声读物。之后,这家文化传媒公司将这些录音制品,提供给了一家软件公司。该软件公司以殷女士录制的作品为素材,进行了AI化处理,生成了一款文本转语音产品并通过经销商对外出售。 殷女士认为自己的声音权益受到了侵害,于是将运营智能配音软件的某科技公司、将自己的录音制品转手他人的某文化传媒公司等五家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侵权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60万元的经济损失。 民法典中认为,声音权益受到保护的前提是具有“可识别性”。但被AI化的声音,是否在法律保护的范围之内?法院审理认为,利用人工智能合成的声音,如果一般社会公众或者相关领域的公众根据其音色、语调和发音风格,能够关联到该自然人,可以认定为具有可识别性。 原告委托诉讼代理人 任相雨:合同约定了著作权是归对方所有,但是在这个基础上,不能想当然地就推断这个公司也享有原告的声音权,这是两种权利。 法院一审宣判,被告公司未经原告许可,AI化使用了原告声音,构成对原告声音权益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判决两公司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 来源:央视财经 编辑:安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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