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登录 立即注册

搜索

[切换城市]

重磅!国家鼓励新增这个假!一地已定每年增10天!

新资讯 2021-9-29 10:55 江南都市报 28 0

好消息!


育儿假真的要来了!


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或可抵税!


一起来看看吧!


↓↓↓


鼓励地方探索父母育儿假试点


927日国新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介绍,将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切实降低家庭生育教育养育的负担,充分释放年轻人的生育意愿。


未来,将完善支持家庭生育养育教育的法律法规政策:


一是加强生育保障。如——


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落实产假制度和生育津贴


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


完善生育保险制度等等


二是加强养育保障。如——


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


加强住房等支持政策


提高家庭服务智慧化和数字化水平


鼓励用人单位创办母婴室和托育托管服务设施,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的家庭友好措施等


三是加强教育保障,不断推进教育公平与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开展有益的尝试,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开展了父母育儿假的探索。未来,将鼓励地方探索父母育儿假的试点。


同时,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研究推动3岁以下婴幼儿


照护服务费纳入个税扣除


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要求,完善人口生育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推动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


研究推动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等方面支持政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未来,还将鼓励更多的地方


探索父母育儿假的试点


婴幼儿照护服务费用也会有支持政策


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都会被减轻


我们一起期待吧!


来源:央视新闻、新华社


编辑:陈杰


审核:金路遥

声明:发布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确认后马上更正或删除,谢谢!
新资讯传递价值资讯,为用户提供便捷、高效的资讯获取与内容创作和信息服务,是一个很有影响力的多元化综合资讯平台。
关于我们
公司介绍
发展历程
联系我们
本站站务
服务协议
本站义务
友情链接
业务合作
广告服务
商家入驻
我要投稿

手机APP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甘肃盛世汇新资讯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陇ICP备17005351号-5|甘公网安备 62012102000363号 客服邮箱:sshxqy@163.com 投稿邮箱:sshxqy@126.com
QQ|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5 Discuz! Tea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