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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孕产妇,7月1日起住院分娩“零负担” 全省已有6982名孕产妇享受补助

新资讯 2025-7-17 17:55 扬子晚报 1 0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吴昊 记者 吕彦霖)记者近日从江苏省医保局了解到,202571日起,江苏对孕产妇住院分娩个人自付费用予以补助,进一步减轻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负担。



图源 视觉中国


算了一笔账,有了新政策比之前少付了2100多元呢!泰兴市首个享受到政策红利的产妇单女士开心地告诉记者,自己625日在泰兴市人民医院待产后行剖宫产手术。71日家属办理出院时,结算单显示总费用5069.7元,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4634.8元分别由医保报销了2531元、财政补助了2103.8元,自己只需要负担自费的434.9元,较原政策少付了2100多元。真是又幸运又幸福!单女士说。


记者从江苏省医保局获悉,本次补助政策全部由省财政负担,补助资金采取当年预拨+次年据实结算,截至6月底,省财政已将2025年度省补资金预拨至各地,各地财政部门将根据要求,及时将资金预拨至相关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并强化资金拨付、使用、发放、管理等全过程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孕产妇及时享受补助政策。


据了解,截至714日,全省已有6982名孕产妇享受到该项补助政策,补助资金692.7万元。下一步,江苏省医保局将会同省财政厅持续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分析,确保各地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减轻生育成本,增强生育家庭获得感。


江苏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明确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激励机制,降低生育成本。去年以来,省医保局在生育支持方面已出台两项措施:一是202471日起,将辅助生殖技术和分娩镇痛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二是202511日起,通过集采降低无创产前基因检测服务费用,同时将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截至今年6月底,上述两项政策累计惠及群众超37万人次,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超7亿元,在提高生育力、减轻产前检查费用负担、缓解分娩疼痛和生育焦虑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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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究竟哪些产妇可以得到补助?什么是个人自付费用和个人自费费用?是否需要个人申请?记者梳理了市民关心的几大问题,一起来看江苏省医保局的权威政策解答。


一、为什么要出台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


今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若干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52号),明确加强生育医疗费用保障,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积极贯彻落实,425日,出台《关于实施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明确对孕产妇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医保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由省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二、哪些孕产妇可以得到补助?


孕产妇需要满足3个条件:一是参加江苏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享受期;二是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三是住院分娩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属于个人自付部分的医疗费用。满足上述3个条件的,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由省财政给予补助。


三、什么是个人自付费用和个人自费费用?


个人自付费用,是指住院分娩以及住院分娩期间诊治生育引起的并发症、合并症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内生育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按规定支付后,剩余的需由参保人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


个人自费费用,是指发生的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费用,应全部由参保人个人支付的费用。如果参保人结合自身需要和经济情况,选择住院分娩医保目录范围外的一些自费的药品、耗材或医疗服务项目,如单人间、套间病房床位费支付标准以上部分等,那么这些自费费用不属于补助范围。


举例:某市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孙女士,33岁,剖宫产,202571日在当地人民医院出院结算分娩费用,总费用8285.12元,其中医保目录范围内费用7846.09元(医保统筹基金报销6238.47元),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439.03元。那么不属于医保目录范围的费用439.03元,为个人自费费用,个人自付费用=7846.09-6238.47=1607.62元。按照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规定,本次可享受财政补助1607.62元。


四、补助资金的来源是什么?


孕产妇住院分娩医疗费用财政补助政策的资金全部来源于省财政,由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会同医保部门具体实施。


五、需要个人申请吗?


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孕产妇住院分娩财政补助实施免申即享,无需个人申请。孕产妇在办理出院结算手续时,定点医疗机构不收取前述医保目录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二是因异地生育等情形回参保地办理手工(零星)报销的,在办理手工(零星)报销时,由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将个人自付部分的补助发放给孕产妇本人。


六、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该政策自202571日起执行,以孕产妇分娩出院时间计算。


校对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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