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交通安全成为“约法三章” 四川省首个《交通安全村规民约》在成都东部新区出台 交通安全知识如何家喻户晓?怎样才能做到既宣传法律法规,又形成接地气的约束方式,实实在在保护好群众的交通安全和人身安全? 近日,在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养马街道顺江村,制定出台了全省首个《交通安全村规民约》。将交通安全作为集体的“约法三章”,张贴在街头巷尾,由广大群众进行集体实施,落实集体监督。该村规民约的建立,将为成都东部新区交通安全基层治理工作的开展、管理及评估,提供有力助攻。 “当前全市正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我们充分研究了‘一域一安’的特点,尝试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做到每家每户,这个村规民约的施行就特别有效,不但使交通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更是深入人心!”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交警支队民警杨奎说。 据了解,该村规民约出台前,村里一些村民骑摩托车不戴头盔、不系安全带、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超载、擅自改装或添加车辆晴雨伞、车辆乱停乱放、村民在公路上晒粮食等不安全因素时有存在。针对这些交通陋习,顺江村委会会同东部新区公安交警支队、养马街道办征询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顺江村交通安全村规民约》,提交村民大会通过后施行。该村规民约共10条,均是对村民平常容易忽略的交通陋习、容易触及交通违章行为的规范引导和规定约束,该规定是目前四川全省首个将交通安全写进村规民约的村级制度规范。 “以前,村民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自从这个村规民约进入了酝酿和讨论阶段,村民大会天天宣讲,时时强调,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都有了一定提高,为了配合村规民约的运行,村头还专门设置了曝光园地,把违反交通法规和村规民约的现场照片进行张贴,农村以亲情社会为主,这样的反面典型,大家通过茶余饭后的谈论消遣,也就无形中发挥了警示作用。现在大家都愿意自觉遵守,相互提醒!”对此,东部新区养马街道顺江村村支部书记曾元明说,相信顺江村交通安全基层治理探索推进,能为全市乃至全省提供更多的借鉴。 附: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养马街道顺江村交通安全村规民约 为加强四川省成都市东部新区养马街道顺江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我村村民交通安全文明意识,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从思想意识、实际行动上筑牢交通安全文明堡垒,经全体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讨论通过,共同约定本村规民约: 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及其相关法律,时刻谨记交通安全。 二、驾安全车,切实做到不酒后驾车,不无证驾车,不开无号牌车、报废车,不闯红灯,不超载超速、不开英雄车、斗气车。驾驶三轮车、摩托车、电动车出行必须佩戴头盔,电动车无论行驶或转弯都严禁进入机动车道,三轮车或小四轮车严禁拉载1名以上乘客(含儿童),未成年人严禁驾驶摩托车、电瓶车。 三、不乘坐农用车、报废车、拖拉机和无牌、无证无营运手续的车辆、拒绝乘坐超载车辆。 四、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客货混装,严禁在公路上晒粮食或蔬菜,严禁改装和添加车辆晴雨伞。 五、认真学习交通法规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定,文明交通,各行其道,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行人走人行道,没有人行道的需靠右边行走,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准穿越、倚坐人行道、车行道和铁路道口的护栏。 六、自觉摒弃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违法行为,骑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时要走非机动车道。 七、停文明车,切实做到停车时不越停车线,不在网格线内停车,不在路口,公交停靠站点停车,不违法占道乱停乱放。 八、家人务必照看好老年人、儿童,杜绝老年人、儿童独自上大路。 九、我村企事业单位必须加强用车管理,车辆在外出现事故要负连带责任。 十、倡导善意的提醒或举报,村委举报电话028-27753553,派出所举报电话028-27722212。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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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西咸新区一季度经济运行数据出炉,地区生产总值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