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钱江晚报】; 清明节前后春笋大量上市,正是吃春笋的好时候 ,然而谁会想到高速上发生的惊险一幕竟和它有关。 4月5日是清明节假日的最后一天,浙江各地高速也迎来了返程流量高峰。晚上11点40分,高速交警湖州支队五大队民警正在S12申嘉湖高速往嘉兴方向鹿山枢纽附近做大流量预警,隐约发现前方远处有辆车一直在打双闪。 难道车抛锚了?交警迅速驾车上前查探,只见一辆苏A牌照别克小车停在了主线和匝道汇合的分流岛上,地上堆满了后备箱里的杂物,一名男子正背靠主线车道蹲下身卖力的更换备胎,两名女子站在车后不时给他递工具打下手,一块三角警示牌放在了车后10多米的地方。男子身后不时有车辆呼啸而过,场面十分危险。男司机刚刚换好了备胎,民警迅速指挥三人撤离现场,从湖州东出口下高速接受处理。 事后交警了解到,别克小轿车司机杨某一行人在上海务工,清明假期结束当天下午,杨师傅驾车从江西老家出发返回上海。后备箱内装满了各式各样的农副产品,特别是几袋春笋占据了大部分空间。“这些春笋是上午老家刚挖的,大概有300多斤重,我自己喜欢吃笋,又给同事们带一点。”可能是因为装得春笋实在太多了,当杨师傅驾车至S12申嘉湖高速浙江湖州段时,突然左后轮胎发生爆胎,车子无法前行,被迫停靠到分流岛,于是就有了深夜高速上换胎的惊险一幕。 事后民警对驾驶员杨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按照不按规定放置警告标志进行了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浙江高速交警提醒广大司乘朋友,驾车上路超员超载要不得,车辆如遇事故故障,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故障车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此外,2020年9月1日起,浙江高速实行免费清障救援,浙江省公路条例明确规定对停留在主线上的故障车辆、事故车辆,高速公路经营管理者应当及时免费拖拽、牵引至最近出口外的临时停放处,司乘人员应当予以配合。 来源: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吴崇远 通讯员 陆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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