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闻客户端 评论员 项向荣 图片来源:大皖新闻 近日,一女子称自己在江苏周庄古镇游玩时,买了两份冰粉,是自选称重的,两份要收费179元,最后讲了价,还是被收了150元。网传视频显示,两个黑色的塑料碗中装着冰粉、西瓜、哈密瓜等普通食材,甚至都没有装满。 在景区外也就卖二三十元的两盒冰粉怎么就卖出了“冰粉刺客”的高价?原因在于这冰粉是单价按50克标价的,让人防不胜防。景区工作人员称:“景区不干预定价,但按克这种计量单位涉嫌误导消费者,会进行调查处理。” 很明显,店家这一做法是不正当的经营手段。不过网上仍有些人在冷嘲热讽这位女顾客:这不是一个愿买一个愿卖吗?明码标价了,怎么就成刺客了?又不是逼着你买。 明码标价就不违法了吗?笔者认为,不见得,里面藏着猫腻,成为宰客的挡箭牌,同样涉嫌违法。比如在一般人的思维里,正常卖水果都是按斤计价,黄金才会按克计算。商家一般会用大字标出看似合理的价格,而那个“克”字却故意写得小小的还缩在角落,利用思维惯性让消费者落入陷阱;或者在价格上玩文字游戏,误导和吸引消费者。而一些顾客,在公众场合碍于面子不愿拉下脸来争辩,只好吃个哑巴亏,回家生闷气。 合法合规的明码标价前提是要合理。明码标价只是商家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进行明示,但并不意味着这个价格就是合理或公平的。按照法律规定,商品的价格和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某一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水平不超过同一地区、同一期间、同一档次、同种商品或者服务的市场平均价格的合理幅度”。如果商家利用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不了解,故意标高价格,那么即使明码标价,也是一种宰客行为。 所以,周庄这家冰粉店是在制造消费陷阱,行宰客之实,“明码标价”难掩违法的本质。明码标价不是商家违法经营和宰客的“挡箭牌”,不规范或虚假的明码标价,也是一种变相的价格欺诈行为。无论是景区还是其他消费场所,都应该遵守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进行定价和销售,这才是长久经营之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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