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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针把顾客“打”进医院,一度需要抢救!无证美容师被判罚111万元

新资讯 2025-5-10 15:55 厦门日报 4 0

天气渐热,爱美人士换上各种夏装秀身材,还有的通过医美项目让自己容光焕发,美美地迎接夏天,美容机构夏日焕肤等广告也铺天盖地出现在街头巷尾。不过要注意甄别,您所选择的美容机构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操作的美容师是否正规执业医师。近日,思明区法院审理判决了一起医疗美容引发的案件。



漫画/刘哲姝


顾客打完美容针送医 调查发现美容院违规操作


易某(化名)在小区里开了一家名为白瘦靓的医美工作室,店内美容床、美容仪器等设备齐全,货架上摆放着美容药品、医疗器材,美臀、美肩、美肤等医疗美容项目十分丰富。


因为她年轻形象好,不少客人对她颇有好感,也很相信她。易某对客户采取一对一沟通,并承诺亲自操作项目。


前几年,在她的安利下,莉莉(化名)在这里进行了美容项目注射。本以为做了这个项目后能让身形变美,没想到回家后便出现呕吐、发烧等症状,莉莉立即前往医院住院治疗,甚至一度需要抢救。


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进行调查后发现,易某并未受过医学教育,也没有取得医师资质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她说自己操作的那些医美项目技术都是自学的。


此外,调查还发现,易某经营的医美工作室也未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备案手续。美容用的注射剂,是她通过微信向个人购买的,购买时未向对方索要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报告等,更不清楚所用产品的成分。


被处罚后不履行义务 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最终,思明区卫生健康局认定易某于20215月至20224月期间,无证开展肉毒素注射、微针、激光脱毛等医疗美容服务,违法所得共计8.9万元,对易某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现场查获的药品器械以及罚款111万余元(违法所得的12.5倍)的行政处罚。


因易某未履行处罚决定所确定的义务,卫生健康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经审查认为,卫生健康局作出的处罚决定在行政主体、行政程序及行政依据方面均符合法律规定。被处罚人易某提起行政诉讼,经一审、二审,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目前,该处罚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法院裁定准予强制执行。


法官提醒


医美与生活美容不同 警惕消费噱头


医疗美容服务不仅事关消费者权益,也与消费者的生命健康息息相关。作为美容行业从业者,应当知晓生活美容和医疗美容的区别,开展医疗美容诊疗科目应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操作人员需取得医师资质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经营过程应当合法合规。


爱美人士应当提高维权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警惕免费体验、低价消费等宣传噱头。如需要接受医美项目,应选择合法的医疗美容机构,查看该机构及操作人员是否获得相关的执业资格;操作前要确认药品器械是否合规,并留存好相关凭证;一旦发现美容机构或人员有违法行为,应及时监督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厦门晚报记者 洪萱茹 通讯员 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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