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东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邢东新区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30日后出生);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 5.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二)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邢东新区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三)不在招聘范围人员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学生;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未经本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不得应聘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执行岗位回避和履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邢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24日
来源:邢东发布 |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记者 黄铮 通讯员 童金健 吕志海
为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加强重点企业用工服务的要求,进一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