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岳阳晚报」 来电显示: 今年3月2日,我与湖南筑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6月2日完成装修。我严格按照约定支付了费用,但对方爽约,至今装修还没有完成一半。请问我该怎样维权?(范女士)
记者跑腿: 求助:费用支付了绝大部分,工程未过半 范女士在岳阳火车东站附近的龙庭尚府小区有一套商品房。今年3月2日,她与湖南筑高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以下简称筑高装饰)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工期为3个月,6月2日完工。 签订合同时支付总费用的55%,木制作完成验收合格3天内支付总费用的40%,整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3天内支付尾款5%。范女士告诉岳阳晚报全媒体帮办记者,合同签订之日,她依约付了11万余元。
没想到的是,过了一段时间她到房间检查,发现除了完成一些初步工程之外,装修施工已经停止。多次催促未果后,范女士只好与筑高装饰签订第二份装修合同,并再次支付了3万元装修款项。 “但到现在为止,木制作都没有完成,筑高装饰却天天催我交钱,且已停工了一段时间。”范女士表示,筑高装饰违约在先,即使达成了谅解并签订第二份合同,该公司依旧不能依约进行,这让她气愤不已。
范女士表示,希望筑高装饰严格按照第二份合同完成装修施工,并赔偿对她造成的直接损失。“合同约定,筑高装饰赠送我们一台日立3P定频风管机。至今这台风管机还没送到,从而影响工程进度。”范女士认为筑高装饰没有诚意完成工程,希望相关部门敦促该公司尽快恢复施工,争取早日完成装饰工程。 回应:客户要求多,担心尾款难结算 8月10日上午,帮办记者和范女士来到筑高装饰,该公司一名路姓工作人员表示,客户经常提出一些新要求,这也是影响工程进度的重要原因。 “公司按照规定采用的材料,经常遭到客户的否决,要求更换其它材质产品才能继续施工。”该工作人员表示,为了化解矛盾,公司拿出了非常大的诚意,与之签订了第二份合同,合同上将工程总金额下降了16500元,还免费将装饰用的部分材料升级,目的是希望得到客户的谅解和支持。
这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第二份合同的装修总金额为19万余元,客户之前支付了11万余元,余下近8万元。之前,范女士的母亲曾口头答应可以随时支付。 为了保证工程进度,公司几次对接范女士及家人,希望能够将尾款付清再进行施工,但她们只付了3万元,还尾欠约5万元。 “客户太纠结一些小事,我们不想在完成施工后艰难地催讨工程尾款,所以希望其付完余下的款项了再启动装修。”这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部分员工因为范女士家装修的事情挨了批评。 交流过程中,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接到公司主要负责人的通知,他们将尽快采购风管机并送到范女士家中,争取尽快完成工程。“我们还是坚持希望范女士支付尾款,以便开展施工。”这名工作人员说,希望范女士理解并支持。 部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8月10日上午,帮办记者电话联系了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牌监管所所长王岳华。 看完筑高装饰与范女士签订的两份合同之后,王岳华表示,两份合同上都约定了付款时间和比例,截至目前,筑高装饰还没有完成范女士家的木制作工程,更谈不上验收合格,公司应该立即进场开展施工。 至于筑高装饰工作人员担心的款项问题,王岳华说,如果工程按照合同进行,到时候收不到款,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相应的合法权益。 你遭遇过这样的事情吗 留言区聊聊吧 来源:岳阳晚报全媒体 记者 冯刚 何志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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