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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装修工猝死户主新房中,当天带女友去过夜,房主索赔凶宅贬损费 ...

新资讯 2021-8-28 17:56 西部新影像 31 0

本来买新房是一件人们都会感到高兴的事,不过住在北京的新房户主张女士最近可要愁死了,因为在她新买的房子里,竟然陈列了一具尸体。


这具尸体是装修工人,新房还没入住一天,这位装修工人就因为猝死倒在了张女士的新房里。由于装修工人留宿在业主家,直到第二天他们才发现该工人的尸体。


事发后,张女士多次与装修公司协商,要求对方支付损失,均被装修公司拒绝。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房山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房屋价值贬损损失15万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8万元;支付原告房屋租金2.4万元,共计25.4万元。


目前,张女士和装修方还在等待法院的判决。


 

新房装修变凶宅?户主不敢搬进去住


事情还要从2019年说起,原告张女士在房山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随后她找到一家装修公司,对房屋进行装修。双方约定了50天的装修时间,装修款54500元,可是刚刚开工没几天,张女士却接到警方的通知,说她的房屋内有人死亡了。而这个死者正是给张女士装修房屋的装修工人。


这位装修工人虽然是猝死,但死亡时间却引起了张女士的怀疑。因为这位装修工人并不是因为装修时间内猝死的,而是装修公司结束一天装修后搬离,该装修工人没有离开房子,选择在新房过夜才酿成的惨案。


 

更让人尴尬的是,这名装修工人还不是自己住,竟然带着他的女朋友。根据警方的证据可以看到,装修工和女友在卧室铺了个毛毯就睡在了里面。被发现时死者未着寸缕,根据尸检报告显示,属于发病猝死。


张女士闻言更觉得恶心,凭什么新房自己都还没住,就有装修工人先住进去?


 

但装修公司却回应,这个是行业的惯例,装修好的房屋装修工人自然不能居住,在装修好之前,他还属于工地,而且在双方的装修合同中也没有约定不能居住,被告没有违约的情况,原告的房屋价值也没有产生贬损。


所以在张女士把他们告上房山法院,要求赔偿时,被告装修公司拒绝了她,除了支付张女士最开始4个月的租房款之外,并没有其他表示。


现在,张女士还在等待法院判决结果。


 

张女士坦言,新房还没住,就非正常死了一个人,成了凶宅。不但房子贬值了,还给自己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房子装修好后,有好几个月,自己都不敢搬进新家,一直租房居住。相信也是,谁能够忍受自己的新房子死了一个人还能安之若素的搬进去住呢?


到底算不算凶宅?


对于凶宅的定义,装修公司也给出了不同的回应,


他们说,即使装修工人猝死在新房里,也不能把房屋定义为凶宅。


不过张女士认为其实中国人对这方面看的确实比较重,不是他们住他们自然感觉无所谓,要是换成自己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因发生在出租屋内的意外、自杀或凶杀等案件从而导致房屋变成凶宅致使其价值大幅度贬值。尽管现如今已经没多少人迷信,也不相信所谓的风水,但绝大多数国人对于凶宅的态度仍旧可以用四个字来表现,那就是:避而远之。


大时代下,在国内法律并未给出对凶宅的明确规定,其实就算是学术界也没有什么权威的观点。因此,当发生类似的买卖纠纷时,情况可能会复杂很多。很多购买到凶宅的人维权会特别困难。


也希望张女士和装修房能够妥善沟通。


来源:斑马民生汇综合潇湘晨报、半岛晨报等多家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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